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部分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公告

作者: 来源:交银施罗德 时间: 浏览: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自2009 年8月7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7月23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新版开放式基金系统上线通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招募说明书提及的以下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做出如下调整:

  一、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

  调整前,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同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不得少于50份,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调整后,每个工作日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同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份,且当日该账户同时有该基金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该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若当日该账户未同时发生该基金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则不会出现上述强制赎回情形。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

  对于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的基金,投资人可至销售机构办理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

  调整前,投资人对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同一基金只能选择一种收益分配方式,即投资人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某只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适用于该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

  调整后,投资人对同一基金不同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即投资人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某只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交易账户,而对该基金的其他交易账户无效。自调整之日起,各交易账户初始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注册登记机构所记录的投资人在系统调整日之前(不含调整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次新版系统涉及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招募说明书提及的上述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调整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次新版系统涉及的其他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调整,可参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www.chinaclear.cn)上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新版开放式基金系统上线通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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